更新时间:2022.10.28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其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如果被处罚人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其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若是受到罚款的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依法处理;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或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以及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罚款部分可以由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仍然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每日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处理;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要求当事人履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