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他。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再逾期不交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员工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企业未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追溯从实际劳动雇用关系正式确认或劳动合同起始日开始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社会保险费等等。 1、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查询存款账户 3、申请有关部门划拨社会保险费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查询存款账户、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征收。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足额”包括四重意思:缴费年限要足;缴费险种要足;缴费人数要足;缴费数额要足。满足上述条件才算足额支付社保。
社保足额缴纳是指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比例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全额缴费。即缴费年限要足,缴费险种要足,缴费人数要足,缴费数额要足;满足以上条件才算是足额缴纳社保。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