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由购房者来承担。经济适用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仅限于居住用途。其五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百分之十的综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之日起五年内,不能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但是有限制条件。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登记满5年需进入市场交易的,应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可由政府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以转让。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在过户后5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
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要求有: (一)已住满五年、核税缴税,已具备领取房产证; (二)已就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出租要注意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实施出租,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实施出租。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但要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