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给予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是可以反悔的,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后请求重新分割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协议离婚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还可以反悔的。若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就任何内容反悔。若协议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就离婚反悔,只能就其他事项反悔。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部分内容的,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
协议中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内容,从发给离婚证后就生效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已经确立了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对方反悔,反悔无效。但针对财产权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靠起诉来维权。
离婚协议签订后在为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反悔,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离婚登记具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其冷静期内可以反悔。或者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现存在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一般在生效前可以反悔。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可以反悔。 一、离婚协议生效前能反悔; 1、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能直接反悔;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
离婚协议书已签字还可以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可以反悔的。 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生效,男女双方此时如果就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
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之后是可以反悔的。 如签订协议后一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