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
彩礼钱是男方在婚前所借并给付给女方的,不一定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男方赠与并且彩礼钱用于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并且男女之间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结婚彩礼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产生在结婚登记前的彩礼。如果该彩礼系一方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支付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并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的,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
结婚前的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结婚前的彩礼在性质上属于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因此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结婚前的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婚前的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彩礼一般是在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钱或者物品,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结婚前没有给彩礼,而是双
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彩礼不算共同财产,视为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主张返还
不属于。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彩礼如果是婚前收的就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过就算是婚后收的,彩礼一般也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但是如果男方请求返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有两种情形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