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电话投诉没有用。打电话投诉只是会得到受理的答复,劳动局或许受理并给予查处;如果是本人去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会受理、立案、查处、回复结果。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填书面信息。被投诉的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投诉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如果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有违法行
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员工所述属实,劳动监察大队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可以对公司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如下: 1、改正错误,比如欠薪公司照发; 2、公司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的区别在于: 1、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属于仲裁委员会; 2、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和行政职能,而劳动仲裁是调解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和其他纠纷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局里面设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处理,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首先必须进行劳动仲裁,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符合特定条
没签合同劳动监察大队是会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
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有: 1、两年内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 2、被投诉用人单位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投诉人合法权益; 3、属于劳动保障监督职权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监察的职责如下: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等等
1、对于劳动者来说,已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写个人原因,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来说不存在法律风险; 2、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只写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没写是劳动者提出还是单位提出,那么后续可能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是用人单位提出
将用人单位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劳动监察大队会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核实举报者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