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顺序的各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时,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特殊情况下(比如继承人生活比较困难可以适当多分配,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就会分配比例较小 )第一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均分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并且在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经协商同意的,可以均分,也可以不均分。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儿子死亡之后,那么孙子属于第二继承人。具体而言,孙子可以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继承顺位上依然是属于第二顺位的,不过可以代位继承行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可以。民事案件诉讼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能够节省时间和费用,简化诉讼程序。具体到遗产继承诉讼中,就
夫妻和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相互的权利。父母死亡时,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时,父母依法继承子女的遗产。作为法定继承顺序,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一般均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