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受贿单位的标准应当立案: 1、单位受贿金额10万元以上; 2、单位受贿金额不到10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造成困难或者威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以武力勒索财产; (3)给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单位收受
首先,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共同犯罪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受贿并且有共犯共谋的犯意联络的,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的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说,共犯需要对所有的受贿金额承担责任。
受贿罪的认定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在
具备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共同受贿犯罪: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两个以上的法人;3.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
符合下列标准认定未遂: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标志。 (2)犯罪未得逞,这是受贿罪未遂与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受贿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标志。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为: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出于共同受贿的故意,共同协作,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中的及时退还,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受贿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国家的工作人员通过本人的职权,或者由于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其他国家的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索取请托人的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那么国家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
受贿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