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申请监外执行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
申请监外执行必须得具备以下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
暂予监外执行的,若符合假释条件则可以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
申请暂于监外执行程序是首先是需要提出书面的意见,然后将书面的意见副本抄送给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可以向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的意见的。最后就是由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申请监外执行时,犯罪分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犯罪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据此,对于被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