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有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买卖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并进行公证,但房产在抵押期间不能进行过户等交易行为,只有在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不能公证。没有房产证向公证处申请公证会被公证处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为由拒绝;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
一般情况下,房屋委托公证可以在异地公证。因为公证地通常是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别人办继承权公证的,要交继
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房屋买卖合同不必须要公证,但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
房屋定金公证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后,有证据推翻原公证的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撤销公证书,公证机构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不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
房屋买卖不公证也是可以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1.抵押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抵押权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3.抵押权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