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债权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不同,保证人责任不相同。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一般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则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责任下,当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出借人可以直接要
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担保人,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允许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担保人永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债务人只能自己清偿。债务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的,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要在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不管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但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
对于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有: 1、适当让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判决作出之后,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债务无力偿还,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若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 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该这样做: 1、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