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发生事故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
费用加总起来,各自承担自己比例的费用。受害方可以起诉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也可以将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一并起诉。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依法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来进行划分和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九的规定,就交强赔偿需要双方都报强险么做出以下解释: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双方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
首先,对方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全部赔付,有责时财产限额为2000元,所以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2000。 剩下的750元,您和对方按责任分配,您为70%,对方为30%。所以对方及其商业第三者保险公司共
交强险理赔限额是: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
如果没有买交强险,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
不上交强险的,会被扣留机动车和被罚款。法律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照相关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