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对共同犯罪盗窃金额的认定,应区分主从犯。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最高人民法
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的认定: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因此在盗窃案件中,只要使被害人对财物失控,即构成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
盗窃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
入室盗窃未遂构成盗窃罪,未遂只是犯罪形式,不影响犯罪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未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盗窃未遂判定如下:犯罪未遂和既遂是故意犯罪过程的形式。类似于其他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未遂的成立需要三个条件:(1)盗窃犯罪必须已经开始实施;(2)尚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未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未遂,也仍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
涉嫌盗窃罪认定标准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
未满16岁盗窃涉嫌盗窃罪,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按照情节来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