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交强险理赔的顺序是: 1.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在全国实施统一的责任限额,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来确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同其他机动车交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交强险理赔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通常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以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死亡伤残赔偿。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依法让被保险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保险人根据交强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责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
新劳动合同法工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其他。
交强险赔偿误工费标准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