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本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贞操权;客观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
强奸罪的构成是: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3.主体要件一般是男性; 4.主观方面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
关于如何处罚强奸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
强奸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侵害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少女和18周岁以上的成年妇女。如果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则构成奸淫幼女罪。 2在客观方
一,即“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司法实践中,对“轮奸”的正确理解,是审理这类案件的重点。 首先,在语义上,轮奸应当是“轮流奸淫”的简略表述,侧重强调的是“奸淫”行为。因为强奸是典型的复合行为,既要求有
构成强奸罪,要具备强奸罪的主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以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婚内强奸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即性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