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3、挪
挪用公款的犯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的钱会被追回。 1、挪用公款可以报警解决,然后由刑警队立案追回。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国有企业或者是事业单位利用了职务上面的便利,挪用了单位资金自行使用,属于是挪用公款罪。如果是挪用本单位的的资金数额比较大的,同时超过了三个月没有还的行为,也属于是挪用公款罪。国家单位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抢险、扶贫、移民等
要根据被判处的刑罚确定追诉时效,被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高等教育: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以下这些房屋权利: 1、占有权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权使用权,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房屋的权利。如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