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主体要件是满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本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侵害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 1、串通构成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各行为人应按照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满足以下要件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在我国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包括,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