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关于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1、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 2、是否通知了律师,律师是否行使了其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应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且有二人共同进行;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等等。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3、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
是指犯罪的事实被发现,而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机关就需要立案,对案件进行侦查,办案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嫌疑人的,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顺利进行。如果存在犯罪的事实,但是不需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
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一般需要二个月的时间,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的区别: 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 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 3、立案侦查有犯罪事实存在,立案审查是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
立案前的审查是对犯罪事件、民事纠纷和不服行政处理的告诉等立案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审查内容包括:事实审查、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