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交强险理赔所需的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在全国实施统一的责任限额,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来确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同其他机动车交通
交强险不赔的情况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上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从大的方面看,包括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医疗赔偿费用及财产损失赔偿费用。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国家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交强险理赔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强险不赔的规定情形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上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且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不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强险理赔的顺序是: 1.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2.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 3.若双方均有交强险(二方均有责),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