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建设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程款纠纷是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有:《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分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准确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共有44个条文。具体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竣工日期的
市政工程中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允许分包,而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不允许分包。根据法律规定,在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可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