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 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 而
1、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 2、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担挂靠连带责任一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
对该问题的处理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般法理,处理原则如下:挂靠人对外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或经营的,双方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挂靠人明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施工、经营的或者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视为无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实际施工人以合格建筑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的,无效。挂靠经营本质上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
挂靠具备特点有: 1、通常挂靠人是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虽然其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但不具备与对应的建设项目比较匹配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建筑单位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其缺乏承揽该项目的实际能力; 3、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挂靠合同不合法。 通常,挂靠是指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来说,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同意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采用自己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在建筑这个行业,挂靠行为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无资质的实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