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无期徒刑的刑法特点包括终身性、改造性、不可单独适用性。终身性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将被终身监禁,终身失去人身自由,但是可以通过在狱中的良好表现,在执行一定期限后减刑成为有期徒刑。改造性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
缓刑具有以下特点: 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减刑特点有: 1、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一定刑罚为前提,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定刑罚,刑罚付诸执行,即行刑过程开始; 2、减刑以受刑人悔罪为基础,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基础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缓刑的相关规定来看,缓刑具有以下的特点:1、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真心悔过的犯罪人给予一定的宽恕的制度;2、需要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的轻罪刑罚才能适用缓刑;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4、
缓刑的特点: 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
无期徒刑的特点主要如下: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没有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
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第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第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 (1)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
缓刑量刑的特点是:对被告人有罪宣告;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特点有: 1、对被告人进行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2、被告暂时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具体刑罚不同时判处。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在受到刑罚宣告后在一
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为: 1、剥夺罪犯终身人身自由; 2、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了罪犯的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里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能孤立适用。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扣
担保期限的特点:担保期限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原则上由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以及保证期间的经过具有消灭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决于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是否对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