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 二、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或者不想调解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 二、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或者不想调解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即劳动者在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时,依法享有的对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的选择权。 2.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争议的权利。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争议,是劳动者该项权利的实质和核心,立法授予劳动者这一权利的目的就在于
劳动纠纷不属于司法局管辖的范畴,这个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司法局是不能管辖劳动纠纷,到这个是需要到劳动局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自己是不需要交一分钱的,所以说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了,用人单位也会积极配合。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已经失效,现在劳动争议处理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遇到劳动争议的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证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劳动法并不是完全遵循这个原则。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那么应该由用人单位举证;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