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楼院子可以同物业商量增加预防高空坠物外延结构预防高空坠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确实被高空坠落的物体砸伤,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加害行为的,就需要对受害人依法承担高空坠物侵权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高空坠物担责的规定,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
行为人过失导致高空坠物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如果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规定,高空坠物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防止高空坠物的措施: 1、居民跟保险公司购买高空坠物险,即使发生高空坠物也可以索赔; 2、定期检查阳台,天窗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的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如果有及时通知邻居进行整改或者自己做好防范,避免高空坠物; 3、居民个人
发生高空坠物的,不是投诉而是报警。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造成的损害是比较大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及时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立即进行调查,
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 1、出现恶劣天气之后,尽量不要出门; 2、避开建筑施工现场; 3、远离老旧的、废弃的建筑; 4、个人做到不在高空随意抛物; 5、在家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造成高空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