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在交通事故中,对死者进行尸检的目的在于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即是否是因交通事故直接致死的,是否存在其它的原因共同作用致死的,通过尸检来确定死亡原因,对事故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及怎样进行赔偿,都有决定性的作用。
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尸体进行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否由交通事故所直接造成的以及具体的死亡时间,用于对肇事车辆进行相关的事故认定,且可以作为推断肇事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逃逸或故意不对受害者进行施救的证据。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如果医患双方有任何一方对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
尸检报告一般不超过30天就会出具。交通事故尸检程序: 1、先取得死者家属同意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尸检; 3、根据检验结果作出检验报告并送达给死者家属。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进行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程序: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 2、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