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专利,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不得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按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产品。
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
专利由于其高实用价值,经常受到侵权。一般来说,专利侵权有三种:生产性侵权、商业侵权和间接侵权。生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他人专利产品的生产和制造;二是利用他人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和获利,称为生产侵权。使用一种方法,只要用于生产和经营,就构
专利由于其高实用价值,经常受到侵权。一般来说,专利侵权有三种:生产性侵权、商业侵权和间接侵权。生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他人专利产品的生产和制造;二是利用他人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和获利,称为生产侵权。使用一种方法,只要用于生产和经营,就构
民法典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失效,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权益包括有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多种民事权益。《民法典》规定,除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侵权责任法的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为专利侵权。
民法典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是当民事主体受到人格权侵犯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到: (一)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 (三)消除危险; (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五)赔礼道歉; 以上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利侵权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对专利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存在假冒专利行为,《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能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能处二十五万元以下
共同侵权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任意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