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夫妻在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但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之后可以将另外一方的名字加上。如果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考虑出资的情况,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房屋。婚前买的房屋要加名字的话,如果房屋是没有抵押,没有贷款的,那么可以随时申请加名字。如果
夫妻在离婚时,要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两人名下的,那么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后房产涨价离婚后的分配标准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为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
夫妻在婚后买房,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要看具体情况: 1、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2、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配偶失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分析如下: 1、配偶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自然人,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若失踪,应当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被宣告失踪后,夫妻中另一方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想要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可以的。如果房屋是没有贷款的,那么可以直接办理加配偶名字的手续。如果房屋有贷款的话,那么还要尽快想办法,先把贷款还了,解除房屋的抵押,才可以办理加名字的事宜。办理房屋加名字,具体的流程是第1步,
婚前房产要卖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因为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允许。只有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要卖时,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不能擅自处处分。夫妻在婚姻关系
首先,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反悔了,看是对离婚协议中哪一部分的内容反悔了。如果是对财产部分反悔了,可以去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要看订立是双方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系其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