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限制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刑期过半指的是原判刑期的一半,表现好的当然可以申请假释,根据个人情况决定减刑的期限。 刑期过半后可以办理假释,减刑之后也不影响,但是一定要符合减刑间隔期的要求和罪犯最低服刑期限的要求。
罪犯服刑期间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
不构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
罪犯死缓刑期满的处理是: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罪犯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假释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
死刑缓期后的处理方法处理如下: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未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的,两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核
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同样的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再犯不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所以,判处
缓刑再犯不属于累犯。缓刑期间,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而构成累犯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因此缓刑期间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犯新罪的,只能两个罪合并处理,因为第一个罪还没有执行。
缓刑再犯不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