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合同终止后,一般是失去了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属于附随义务,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限的,终止期限由双方依法约定或者以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时间为限。如果双方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
保险合同暂停期间有效。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后,超过法定或约定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暂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
1、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2、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
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劳动者要在到期后主动提出续签,否则视为续签,这个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这也就属于合同到期效力后有效的情况。 假如劳动者没有提出续签,且用人单位也没有与劳动者实际续签,这就是按照合同约定视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合同尚未到期,对方终止合同的话,不一定能够获得赔偿。具体来说,能否获得赔偿主要看对方是否存在违约的行为。如果对方终止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这时候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终止合同的行为,属于行使法定解除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