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不服拆迁补偿,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
当事人如果对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
不服房屋拆迁补偿的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通过交由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审理,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补偿项目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等。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其次、收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通过评估来确定,补偿项目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费,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等,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其次、收
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
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诉讼,行政复议是向行政机关上级部门提起意见。其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1、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依据房屋征收部门的报请作出补偿决定。此时,对决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
不满意门面拆迁的,当事人可以先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
门面房面临拆迁,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一旦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可能性很小,到时候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
1、拆迁不给赔偿,当然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反映,要求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这要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么确定的,如果服刑期间超过一年,户口应该是该到执行期间地区的。 如果是拥有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应该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受到刑事处罚,并不影响你的民事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