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拐骗、绑架、收买、贩卖等行为,在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被拐骗、绑架、收买或贩卖的妇女、儿童,尚未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而由于被害人识破、反抗或被他人察觉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拐卖妇女儿童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中关于股票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中关于票据诈骗罪的立案规定: 1、个人实施金融票据诈骗的犯罪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单位实施金融票据诈骗行为的犯罪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作。其他相关规定条款: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
刑诉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判刑规定: 1、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购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助被收购妇女和儿童的主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