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法人股东可以有1个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或自然人投资或控
法人股东可以有1个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或自然人投资或控
这取决于公司究竟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前者,则不存在变更法人,而是直接变更投资人;如果是后者,则可以单独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要求股东是同一个人。原因是,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另开独资公司是不违法的,因为法律没有限制大股东只能享有一个公司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法人股东可以有1个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
1、公司与股东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股东需要担责。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混同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承担债务的金额是有限的,是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例如: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作为法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最多只承担公司500万的债务。超过500万的便不承担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自然人独资无法增加股东。 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特殊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区别主要是:1、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但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个体工商户如果要变更经营者,必须将原工体工商户注销,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注册办理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