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在日常的生活中,公民发生了诉讼案件的话,需要进行事故鉴定。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会和相关的鉴定机构约定好鉴定期限,通常约定期限不会超过二十天。如果鉴定时间超过了二十天,那么需要先上报上一级部门。获得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起30日内,有特殊情况的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起,其可以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对于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申请劳动能力
单位鉴定工伤期限是三十日,个人鉴定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工伤鉴定部门的鉴定期限是,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但可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为六十天。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 (2)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
不合理。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做鉴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出工伤认定结果就意味着已经向相关部门递交过材料,不需要再去做一次鉴定。如果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向行政部门进行复议,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结束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理赔时效即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的效期分为两种: 1、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工伤保险的赔偿。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无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