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二、变更的原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2、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其他行政机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区别: 1、许可项目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不需经过批准,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不包括权利和义务原则。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行政许可法根据上述原则,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 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注意事项: (一)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四)实施行政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规定: 1、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实施机关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 3、实施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场; 4、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在2020年3月5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实施后,在在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更旧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失效。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审改办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省级审改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