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司法局不接受还能判缓刑。司法局下设的社区矫正机构是否接受,都不影响法院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缓刑的判决。只要该被告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如果司法局认为宣判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意见的,可以上报法院请求法院予以考量,但最终
缓刑司法所不接受的原因有: 1、犯罪人不住在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司法局; 2、司法局不接受的,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咨询当地公安局反馈情况; 3、被判刑的,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狱之日起十日
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
法律分析 司法局下设的社区矫正机构无论是否接受,都不影响法院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缓刑的判决,所以司法局不接受也能判缓刑。只要该被告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如果司法局认为宣判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
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缓刑一年司法所不接收,不会判实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
被司法拘留不会影响犯罪人适用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是指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犯罪人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再依法决定是否对其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有特定的条件,首先,
开庭当天宣判的,拘役不是直接进去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宣判的,应当经过一定的上诉期,期满后,未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将罪犯送到看守所;由第
缓刑执行期间又被抓进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为人犯罪或严重违法,需要撤销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被撤销的原因有三种,分别为: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或者缓刑执行期间发现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