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通常从借条之中约定的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当然若是在债务到期之后,债务人履行了还清债务的义务,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了,此时也无需再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
欠条中写的连带责任担保时效应当是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按照约定搞得期间来。同时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可以提出抗辩,很有可能败诉。
海上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二年,同时还可能出现合同中止或中断的情况。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
担保责任在过了担保期限后失效。担保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与一般诉讼时效相同,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