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除法律规定的需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行政处罚有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期间,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诉讼停止执行的适用情形包括:第一,被告依职权停止执行。在法院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属于行政机关的裁量范围。如果被告认为
行政处罚的案底会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很难消除。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在行政处罚被确认错误而依法撤销后,不会留下行政处罚案底。
不予行政处罚二年后消除,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个人行政处罚的记录不会消除。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报所属的行政机关备案,并且需要留存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等文件,以备审查和检验。
行政处罚当事人逾期没执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期徒刑不是行政处罚。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可见,有期徒刑不是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不能抵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处刑罚。两者不具有相互抵消的特点。
行政拘留不能抵消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对当事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构成犯罪而被法院判处刑罚。两者不具有相互抵消的特点。
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