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级伤残:本人工资×25级伤残:本人工资×23级伤残:本人工资×21级伤残
1、要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 2、看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有约定则依据约定赔偿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约定及是
一、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为: 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相关的损失费金额,法律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工伤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没有规定的。工伤赔偿的项目中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赔偿指的是因为当事人的人身权受到了侵害,使得其人格权益及身份利益受到了损害或者是遭受了精神的痛苦,受害人本人可以要求通过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赔偿义务人对工伤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眼睛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
看伤害的程度是什么样子的。轻微伤、轻伤、重伤,都有不同的认定标准。伤人者可能会承担不同的治安或刑事责任。然后再根据警方或法院认定的赔偿标准对被害人进行补偿、赔偿。
眼睛伤残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并没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