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诉讼。法律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起诉。
行政调解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行政调解书,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 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如下:行为主体为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应当履行额义务为前提;行为的对象是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行为的内容是对当事人义务的强制履行。
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强制其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调查与审查。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条件。强制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不是必须采取的。 行政机关申请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
行政机关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则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