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二审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律师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当然,二审法院有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由合议庭的一个成员组织谈话,再决定是否需要正式开庭。
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其他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主要是违法事实确凿的案件,并且有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等。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违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有法定的处罚依据;以及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法院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
发回重审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代位析产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前提是此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
简易程序不只适用于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有: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有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等等。
外国人犯罪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用口头方式向法院起诉。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
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为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都是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只有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