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经鉴定认定为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宁夏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级伤残为三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级伤残为三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1.初次鉴定的费用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2.再次鉴定的费用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2、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第一次劳动能力评估的结果有异议,可以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只要符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上述主体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的顺序不分先后。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生效1年后,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申请劳动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申请表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