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继承: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是: 1、第一顺序,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第二顺序,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下列情况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生理性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起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法院等机关宣告死亡时。且宣告死亡的,确定其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当然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会丧失继承权。且该丧失继承权不存在例外可能,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该遗嘱也会被确认为无效。
法定继承及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法定继承权人的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侄子没有继承的权利,除非被继承人遗嘱指定侄子继承,或者与侄子之间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否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不包括侄子。
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有继承权的有以下几种: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
代位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