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
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 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4.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 5.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权改变土地用途。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登记手续以及补缴土地出让金。
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住用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租人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人数: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共有权证、出让金凭证等;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调查审核权属;审核通过后更换宅基地使用证书。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为土地使用权人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用途、地役权、抵押权等变更登记,根据不同的登记申请人提交不同材料。以转让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权属证明文件: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缴纳税费证明; (2)以入股方式转让的,提交入
1.要具备申请资格,申请工业用地用途的人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 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发放的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民法典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不能变更。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单位与个人不得违法进行变更。
变更土地使用证需要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