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别自首:是指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特别自首是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这也是其特殊之处。特别自首制度是由刑法分则自行建立和规定
特殊自首的理解: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行为是特殊自首。
自首常见的问题有: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二、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三、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四、供述同种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五、“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六、“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对这种情况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自首。理由如下: 1、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2、“双规”不属于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 二、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行为人在劳动教养期间供述本人罪行的
自首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只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成立一般自首;而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只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才成立特别自首。
微刮擦逃逸的,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首。微刮擦逃逸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常见的自首问题如下: 1、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2、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自首; 3、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4、供述同一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5、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6、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 7、主动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涉案财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返还;作为证据使用的,随案移送;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侵犯国有财产,被害人无人受领的上缴国库。
离婚时分割车子的方式: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分割。婚后买的车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后,归一方所有的,取得车辆产权的一方就该车辆的一半价款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投案自首,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