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不符合法定条件造成的无效,比如支持协议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和被支持人签订; 2、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图的; 3、被扶养人处分他人财产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4、其他导致无效的
有四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失效情形:协议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一方当事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协议一方当事是伪造的;多份协议内容冲突等。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2、遗嘱人所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3、伪造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若是因此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遗赠权,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应当偿还
1、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
遗赠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作出遗赠协议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遗赠协议的主体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制定的协议;协议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等。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条件有: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安排; 2、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解除,若由于遗赠人行为导致协议解除的,则遗赠人应当支付扶养人已经支
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