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对动植物检疫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将合格动植物建议为不合格,不合格建议为合格的;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等。
以下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主体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秩序。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 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1、行为人与走私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伪造检疫结果帮助走私的,应以牵连犯择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要签移送起诉书。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