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判缓刑如果同时具备减刑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只要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缓刑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适用减刑,但若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参照《刑法》第
缓刑后在考验期内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的可以减刑。
缓刑能减刑。判处有期徒刑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 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2、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减刑; 3、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缓刑犯一般不能够减刑。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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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的人不能够减刑,因为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符合条件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
罪犯适用缓刑,一般不适用减刑,但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适用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缓刑在身上还可以减刑。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
减刑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中国刑罚既有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又有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从而维护社会的和平。相对来说我国刑罚是基于人道主义而设立,只要犯罪分子有积极悔改的表现,国家与人民愿意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