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夫妻离婚之后,拒绝抚养子女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种方式,子女归另一方来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费用。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种方式,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
一般年幼的孩子抚养权都会归于母亲,但也有例外。在离婚后,如果母亲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晓之以情、晓之以理,与男方达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已经达成变更抚养权协议的,母亲应该即使前往公证部门办理公证,证明协议的有效性。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而无法抚养子女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自行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的
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且这个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的话,那么可以起诉要
一方长期直接抚养孩子,在争夺抚养权问题上,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但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确定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尤其是在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
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在争取抚养权上,法院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2、如果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的,那么就积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女方的,女方不可以单独做决定为孩子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一般而言应当跟随父亲姓或者母亲姓。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有例外。在为未成年子女修改姓名的时候,应该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一致以后
丈夫出轨,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出轨并不会直接当然的剥夺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出轨引发的离婚,是要结合孩子的意愿,还有双方的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的。如果说孩子年龄是两周岁以下,那么一
男女双方作为父母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够协议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分析如下: 1、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够通过协议的
女方没有工作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之后孩子跟着哪一方过,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能力,教育能力,思想品质等等,还有孩子的意愿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一方没有收入,那么在经济能力上会比对方更加具有劣势,如果双方其他条件都差不多,那么
女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是不能够再随意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经常变更,也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例如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一方有虐待子
女方有债务问题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在法律上,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权利。只是一方有债务问题,那么往往体现了该方的抚养能力比较弱,那么会成为一个不利的因素。此时就要努力的证明自己在其他抚养能力上比男方具有优势,或者是证明
女方即使经济条件较差,也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