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自书遗嘱是能不指定执行人的,因为遗嘱可以没有执行人。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按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不是必须要的,由个人自由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立代书遗嘱有效力的条件: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
订立遗嘱想要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六)
订立自书遗嘱的办法: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的效力:如果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当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
遗嘱人能变更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代书遗嘱的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订立遗嘱想要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六)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
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书写完之后遗嘱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遗嘱内容是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自书遗嘱能符合上述条件就有法律效力。
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自书遗嘱的写作内容如下: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3、遗产等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 5、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的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