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
补偿标准是,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对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时,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营业场所,在此期间,被拆迁人因搬迁以及等待搬迁的过程中,由于停产、停业,会
因非住宅房屋拆迁而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被拆迁人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时,被拆迁人应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营业场所。在此期间,在被拆迁人因搬迁等待搬迁的过程
1、能提供与拆迁公告发布日期间隔3个月以上时间有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住宅房屋,按约定租金给予3个月的一次性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住宅房屋,不给予租赁经营损失补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的房屋不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损失,必须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利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决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的租金.因搬迁所支付的费用.原材料半成品等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2、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其自找的临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方式如下: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1)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2)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